<% set conn=server.createobject("adodb.connection") conn.open "driver={microsoft access driver (*.mdb)};dbq="&server.mappath("jishuqi/count.mdb") %> ..:::: 山西工程建设信息网 --- 机构介绍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敦煌2000】
· 空间网格结构软件
· pkpm辅助软件
· 给水排水 gps v5.0a
· tarchⅱ 3.0
· 三维给排水cad软件abd-e
 


省建设厅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研究拟定全省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和工程咨询业和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三、指导和管理全省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城镇体系、村镇体系规划;负责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开发欧规划审批;参与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选址;负责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开发区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全省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拟定全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市政行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参与全省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负责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全省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全省限额以上工程的竣工验收;指导全省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与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全省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认定全省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六、负责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经济定额;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经济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七、指导全省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含出租汽车)、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参与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监察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使用。

  八、负责指导全省村镇建设及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并监督村镇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负责全省小城镇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主管全省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房屋产权、户籍的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村镇基础设施和村容镇貌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省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定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它房改资金的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指导和管理全省城镇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编制全省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和指导计划;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和管理全省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物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负责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

  十二、拟定全省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全省建设行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承担全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工作。

  十三、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负责全省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的管理;负责全省建设行业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建设行业引进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

  十五、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起草重要文稿,督察努力重要工作事项;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全省建设系统综合信息网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管理本厅外事工作。

  办公室电话:0351-3580111 传真:0351-3271723 3070380

  二、政策法规处

  参与拟定全省建设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会同有关处室监督实施;参与并研究全省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问题协调,拟定全省建设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审查、报批;负责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解释、汇编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本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

  法规处电话:0351-3580057

  三、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全省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行业技术引进规划;组织编制建设工业产品的发展规划和指导性计划;组织审查建设系统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负责项目立项审查、报批此工作;负责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和住宅开发计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各类专项建设资金的平衡下达;指导建设行业税、费、价格改革工作,指导和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各项资金与国有资产管理;提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与固有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行业经济活动的内审工作;管理行业统计综合工作。

  计财处电话:0351-3580152


  四、建筑管理处

  负责全省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省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技术政策;指导全省建筑活动,规范全省建筑市场;负责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指导全省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出入省施工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入晋施工队伍和本省劳务输出工作;指导全省建筑业改革和施工队伍的结构调整;负责监督管理省管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和施工许可证审批;负责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的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施工文明现场综合评价、工程质量、劳动安全检查;负责建设工业产品的市场准入、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建筑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管理工作。

  建管处电话:0351-3580010 3581186


  五、城市规划管理处

  负责全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省城镇发展战略、城市规划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开发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全省工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开发区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核发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查城市重要地段和历史文化名城的详细规划;审查城市规划区内新增用地的建设项目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项目;负责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开发区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规划处电话:0351-3580082


  六、城市建设管理处

  负责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工作。负责拟定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法规、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省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含出租汽车)、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处室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审查报批和保护、利用、建设的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参与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项目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参与拟定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参与大中型城市建设项目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

  城建处电话:0351-3580077 3070254


  七、村镇建设管理处

  负责管理全省村镇规划,指导全村镇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省小城镇发展战略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地方性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全省村镇体系规划;指导和管理全省村镇建设标准设计、通用设计的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小城镇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迁移建设工作;指导全省的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指导村镇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镇貌管理工作。

  村镇处电话:0351-3580060


  八、房地产业管理处

  负责全省住宅与房地产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拟定全省住宅建设与房地产的中长期规划和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定全省城镇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屋产权产籍、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住宅产业化工作。

  房地产电话:0351-3580052


  九、标准定额处

  组织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经济定额,组织拟定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经济定额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工程造价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发布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的调整系数;组织对全省建筑经济活动的分析与评价,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标定处电话:0351-3580071


  十、科技设计管理处(工程建设抗震办公室)

  负责全省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勘察设计咨询业工作;负责拟定全省建设行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与鉴定;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管理全省行业科技成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全省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负责管理进入建设行业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制品的检测、鉴定工作;指导和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负责拟定全省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政策、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科技处电话: 0351-3580073


  十一、人事劳资教育处

  负责机关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于部的管理和机关、直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省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全省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和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本系统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组织拟定建设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从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本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行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全省行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

  人事处电话:0351-3580068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委电话:0351-3580035


  十三、纪检、监察机构

  按晋办发字(2000)16号文件执行。

  纪监室电话:0351-3580046


  十四、山西省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组织拟定全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参与重点工程招标投标;组织拟定重点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重点工程工验收。

  重点办电话:0351-3580063 3074565


  十五、山西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

  指导全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拟定全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

  房改办电话:0351-3580053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235号 总机电话:0351-3580000

  其它电话号码

  离退处电话:0351-3580031 招标站电话:0351-3580114
  老龄委电话:0351-3580028 设计审核室电话:0351-3580096
  标定站电话:0351-3580119 客运处电话:0351-3580100
  统筹办电话:0351-3580123 档案馆电话:0351-3580109
  质量站电话:0351-3580013 公积金中心电话:0351-3580125
  小城镇中心电话:0351-3580088 服务中心电话:0351-3580092
  技术推广中心电话:0351-3580129 执法办电话:0351-3580083
  建设交通处电话:0351-3580042 标准所电话:0351-3580102
  设计院办公室电话:0351-3285361 勘察院办公室电话:0351-4434016
  规划院电话:0351-4434461 建研院办公室电话:0351-2023047
  建工学院办公室电话:0351-7432810 职工中专办公室电话:0351-4424957

 
版权申明  |  联系方式  |  广告价位 |  栏目合作  |  意见建议
 
主办:山西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copyright 2002 ©    山西 all rights reserved
请记住我们的另一永久域名:http://www.sxgj.gov.cn